因工作需要,按照《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穗人发〔
2005〕131号),经政府人事部门备案,市委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管理人员2名,男、女各1名。
二、资格条件
符合《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以下要求:
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男性1970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1980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广州市城镇户口及行政、后勤管理经验。
三、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进行。
(一)接受报名
1、报名时间:2008年6月16日至2008年6月22日。
2、报名地点:法政路法政右巷5号2楼209室。
报名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报名表(见招聘公告附件)、毕业证、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合格者,电话通知参加面试。
报名联系电话:83102992,83103032。
(二)面试(含实际操作考试)
1、面试时间:2008年6月23日。
2、面试地点:法政路法政右巷5号办公楼。
3、面试内容:管理岗位相关基本知识和实际操作。
面试(含实际操作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三)体检和考核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在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或需要复查者在一个月内得不出合格结论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替补人选。体检合格后,到报考者所在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
四、聘用
对考试、考核情况进行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在广州市人事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后办理聘用手续。
五、福利待遇
按照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待遇标准执行。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政治处
2008年6月1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