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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地震监测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作者: 时间:2008/6/16 阅读:395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国发办[2002]35号)、《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穗人发[2005]131号)的要求和人事部门下达的增人计划,我单位现将2008年招聘工作方案公布如下: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编制数、空编数和拟招聘人数
    (一)用人单位: 广州市地震监测中心
(二)编制数: 10名
   (三)在编人员: 8名
   (四)空编数: 2名
   (五)拟招聘人员: 2名
    二、用人单位基本情况
    广州市地震监测中心是经广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的,直属广州市人民政府地震办公室的财政全额拨款副处级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位于广州市白云区均禾街长红村,承担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科学研究及相关应用工程技术开发。
    三、招聘对象
    200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暂缓就业)。
    四、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非广州市户口人员应具备(穗府〔2003〕72号)规定的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五、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要求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所需专业
学历要求
政治面貌
备注
办公室
1
人力资源管理、中文秘书、汉语言文学
本科及以上
中共党员
业务部
1
地球物理、地质学
本科及以上(地球物理专业大专及以上)
不限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形式。应聘者请登录中国广州人事网(www.gzpi.gov.cn)及广州考试信息网(www.gzexam.com.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08年6月17日中午12:00至2008年6月19日下午17:00。应聘者通过网上资格审核后,在网上支付系统缴交报名费、考务费共计50元。缴费截止时间为2008年6月20日中午12:00。
    经网上资格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者通过中国广州人事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招聘职位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5比例的不予开考,直接进入面试。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应聘者在报名时请认真对照应聘职位的具体资格条件,如在面试前资格验证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2、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者仅限报1个职位。
    (二)笔试
    1、打印准考证。2008年6月25日中午12:00,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2、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题型为客观题,满分为100分。
    4、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60分钟。
    5、笔试成绩公布。2008年7月9日在广州考试信息网及中国广州人事网上公布。
    6、确定进入资格复核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职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核人员名单。
    (三)资格复核及面试
    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复核及面试时间另行电话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核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1、参加资格复核人员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准考证、党员证明等相关证书、证明(暂缓就业人员还需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广州生源的毕业生(不含增城市、从化市)还要提供户口簿。
    2、资格复核合格者参加面试,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3、面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分析能力、专业知识等。
    4、面试成绩当场书面通知考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5、如出现面试成绩相同,不能按招聘职位确定体检对象的,则以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确定。
    (四)体检
    依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面试成绩由高至低按招聘职位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和组织考核阶段。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者与招聘单位各承担一半。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采取毕业学校提供意见与外调的方式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六)公示
    根据拟聘用职位的要求,按照考核结果拟定聘用人选,在中国广州市人事网公示5天。
    (七)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试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签订聘用合同,其人事关系移交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管理。   
    联系方式:020-86043720(张先生)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均禾街长红村广州市地震监测中心七楼
    邮编:510430
广州市地震监测中心
   二○○八年六月十日

来源:就高就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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