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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广西面向全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公告
作者: 时间:2008/6/10 阅读:228次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批转〈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编办、教育厅、财政厅、人事厅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桂办发〔2008〕35号)精神,现将2008年广西面向全国选聘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量、职位及聘期
(一)选聘数量。2008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聘459名30岁以下应届或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到村任职。
(二)选聘职位。选聘大学生主要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
(三)聘期。聘期3年,聘期满后且考核合格的,经双向选择,可以续聘,但续聘不得超过1个聘用期。
二、报名条件
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应届或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重点是应届毕业和毕业1至2年的本科生、研究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也可选聘。选聘的基本条件是: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
(二)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四)身体健康。
参加广西组织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
三、报考程序
(一)具体招聘人数查询(6月5日—6月15日):县(市、区)具体招聘人数,可于6月5日起在广西毕业生就业网(www.gxbys.com)查询。有关网上报名技术和考务方面的问题可通过广西毕业生就业网查询。
(二)网上报名(6月6日—6月15日):本次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为广西毕业生就业网(www.gxbys.com)。
报名者须认真阅读报名公告,于6月6日0:00至6月15日24:00期间登陆广西毕业生就业网站后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08年广西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登记表》,并在广西毕业生就业网的相关页面上按要求上传一张近期免冠小二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小于16KB)。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县(市、区)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通过报考后会自动生成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请务必牢记。报名时,报名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资格初审(6月16日—6月20日):考生报名后,各市组织人事部门根据自治区分配给本市的名额和报考者填报的信息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按照规定条件和1:6的比例(达不到1:6比例人数的按实际符合规定条件人数)选出本市进入考试人员名单,并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于6月22日0:00起在广西毕业生就业网公布通过资格初审进入考试人员名单,报考者可于6月22日起登陆广西毕业生就业网查询自己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按网络提示打印《2008年广西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盖章,一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一份学校(单位)备份。区内外院校应届大学毕业生由所在院校党委组织部门审查盖章;往届有工作单位的毕业生由现单位党委组织部门审查盖章;往届没有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在2年就业期内由毕业生原毕业学校党委组织部门审查盖章,超过就业期的,由毕业生的档案托管部门审查盖章;“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的毕业生由县组织实施部门签署意见,报县委组织部审查盖章。
(四)打印准考证(6月25日—6月30日):经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应在6月25日0:00至6月30日24:00期间登陆广西毕业生就业网的相关页面,按照网络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考试时,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四、考试及体检
(一)笔试(7月5日):笔试时间为7月5日上午9:00—11:00;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考试地点拟设在南宁市和桂林市(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
(二)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入围人员(7月16日—7月20日):笔试成绩于7月16日在广西毕业生就业网公布。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按照各市、县(市、区)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名单(生源不足的市,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在高校毕业生自愿的前提下,在全区范围内组织调剂),并于7月20日起在广西毕业生就业网和各市、县(市、区)人事部门进行公布,同时公布面试时间和地点。
(三)资格复审及面试(7月25日—7月31日):由各市组织人事部门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并组织到高校进行面试。毕业生参加面试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工作证)原件及盖章的《2008年广西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登记表》。若政策规定需单位同意才能报名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缺少上述材料者,不得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取消该报名者参加面试资格。
(四)体检(8月1日—8月5日):由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在毕业生面试结束后公布入围毕业生名单,并组织入围毕业生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县(市、区)财政专项工作经费承担。体检标准按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7〕37号)要求执行。
五、聘用及培训上岗
(一)确定聘用人选(8月6日—8月17日):各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综合学生笔试、面试、政审、体检等情况,按“好中选优”的原则拟定人选,报市组织部审核,市审核后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审定批准。审定通过后,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对拟选聘人选名单进行5天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选聘人员名单,并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备案,同时在广西毕业生就业网站公布正式聘用人员名单。
(二)签定协议(8月18日—8月24日):由招聘县(市、区)组织部与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协议。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或签订协议后1个月内未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生源不足的市,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在全区范围内组织调剂,在本人自愿的前提下,由有关市按程序聘用。
(三)培训上岗(8月25日—9月10日):以市为单位对聘用人员进行培训,并分配上岗。
六、待遇
(一)比照本地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按规定发放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补贴、津贴按月发放;参加养老社会保险。
(二)在村任职期间,办理医疗、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三)从2010年起,县、乡两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每年考录公务员及工作人员时,主要面向任职期满2年以上并经考核合格的选聘人员考录;自治区、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考录公务员及工作人员时,拿出一定的比例面向任职期满2年以上并经考核合格的选聘人员。
(四)对选聘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具备“选调生”条件和资格的,经组织推荐,可参加选调生统一招考。
(五)在村任职2年后,报考我区党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享受适当放宽报名条件、增加分数等优惠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其中,受聘到国家和自治区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及边境县,任职满2年并经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6分,满3年及以上的加8分;受聘到其他县,任职满2年并经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5分,满3年及以上的加7分;被评为县级先进个人的另加3分,被评为市级先进的另加4分,被评为省部级以上先进的另加8分;多次评为先进的按加分最高的一次加分。报考区属院校研究生的,任职满2年并经考核合格的按照组通字〔2008〕18号精神,笔试成绩给予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六)在村任职2年后,被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的,直接转正定级,在村任职工作时间计算工龄及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按同条件人员确定工资。
(七)聘用人员在聘用期满后未续聘的,2年内继续享受第(二)、(三)、(四)条政策。
(八)受聘到我区国家和自治区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及边境县,且聘期考核合格的,享受《广西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暂行办法》(桂财教〔2007〕60号)规定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七、管理及服务
(一)在村任职期间,选聘人员的人事档案由县级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代理,党团关系转至所在村,户口原则上转至所在县人才服务机构,也可根据自愿原则,转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聘用期满后,根据流向,可在区内合法固定住所、实际工作单位集体户或工作地派出所直管公共户迁移落户,也可转回大学毕业前的户籍所在地。
(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每年抽调一批工作成绩突出的村大学生干部进行示范培训,各市、县(市、区)组织部门每年对其余村大学生干部进行普遍培训。
(三)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乡镇党委以及村党支部共同负责高校毕业生的日常管理工作,每年对到村任职的大学生干部进行一次考核,开展评选优秀村大学生干部活动。被评为优秀的,记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解聘。
联系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通讯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03号
邮政编码:530022
联系电话:0771—5898691,5887405,5898520(传真)
广西人事厅人才流动开发处电话:0771—5875478
广西毕业生就业网电话:0771—5320849
附件:
1、2008年广西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名额分配表
2、2008年广西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登记表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厅
2008年6月4日

来源:就高就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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