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云企招聘网

手机APP
当前位置 首页 > 职场薪闻 > 招聘会资讯 > 最新云南招聘公告 > 2008年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局属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08年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局属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作者: 时间:2008/6/3 阅读:454次
根据广州市人事局《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和南沙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为提高我区医疗技术水平,进一步充实我区卫生专业技术队伍,特向全国招聘医疗学科带头人、卫生技术骨干、优秀应届毕业生共107名。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的职位、专业和人数
    (一)学科带头人44人(见附件1);
    (二)卫生技术骨干33人(见附件2);
    (三)初级职称人员或应、往届毕业生30人(见附件3)。
    二、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职位表)
    应聘人员须具备《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身体健康;  
    5、非广州市常住户口人员(含增城市、从化市)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基本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学科带头人
    本科或以上学历,副主任医师或以上职称,年龄在40岁以下(1968年5月31日以后出生),曾担任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甲)医院正、副院长职务的,年龄可放宽至45岁以下(1963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2、技术骨干
    (1)本科或以上学历;
    (2)副主任医师或以上职称年龄在40岁以下(1968年5月31日以后出生);中级职称年龄在35岁以下(1973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3、初级职称人员或应届毕业生
    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年龄在35岁以下(1973年5月31日以后出生)。护理、精神病防治专业可放宽至专科或以上学历。
    其他具体条件和要求详见《2008年南沙区招聘医疗学科带头人一览表》、《2008年南沙区招聘医疗技术骨干一览表》、《2008年南沙区招聘初级职称人员暨应届毕业生一览表》。已婚应聘人员配偶无广州市常住户口的也须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说明:“应届”指全日制应届高等院校毕业生,含2008年应届毕业生及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往届毕业生。
    三、招聘工作步骤  
    (一)应聘报名  
    应聘者登录广州南沙人事人才网(www.nsrs.gov.cn)、中国广州人事网(www.gzpi.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6月6日(星期五) 12:00时至6月13 日(星期五)12:00时。缴费截至时间为6月14日(星期六)16:00时。)
    成功报名者通过网上支付系统缴纳报名、笔试考务费50元/人,免笔试者只需缴纳报名费20元/人。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者不予退费。
    每位应聘者限报1个岗位,每个岗位的计划聘用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才能开考。
    (二)考试
    考试包括三个环节: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每个环节均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有资格进入下一环节。
    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者具备高级技术职称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免笔试直接进入资格审查、面试(免笔试人员所学的专业和职称必须与应聘的职位相对应)。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医学“三基”(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术)。参加笔试人员于6月16日12:00时可登陆中国广州人事网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初定6月20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于笔试后一周内公布,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只作为是否进入面试的依据。
    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资格审查
    每一岗位按1:3的比例取成绩前三名和免笔试人员进入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者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将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初定6月27日进行,具体安排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参加资格审查者凭《资格审查目录表》(附件4)前往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审查,同时提供《资格审查目录表》所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资格复核时,应届毕业生持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及鉴定证明、学位证书及鉴定证明);其他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毕业证及鉴定证明、学位证及鉴定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聘书、执业资格证和学术成果、获奖材料、本人简历,以上材料均须原件及复印件。
    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必须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未办理学历、学位鉴定证明的考生请于资格复核前15天到广东省教育厅办理,以备资格复核时使用。
    3、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职位相适应的情况,包括口头表达能力、掌握相关专业知识的情况及判断、分析能力等。面试初定在7月4日进行,具体安排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依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数1:3的比例取面试成绩前三名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人选。
    4、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和地点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测试期为一周时间。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专业技能测试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三)体检和考核
    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计划生育情况等。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按总成绩的高低递补。  
    (四)录用和公示  
    拟录用名单在中国广州人事网和广州南沙人事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不负责配偶调动和工作安排)。  
    拟聘人选属应届毕业生的,按照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属在职人员和流动人才的,由区人事局办理人事调动手续。
    考试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实行一年的试用期,并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实行人员聘用制。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医疗学科带头人职位(附件1)按副高以上职称岗位及相应待遇聘任;医疗技术骨干职位(附件2)按中级以上职称岗位及相应待遇聘任;初级职称人员技术职位(附件3)按初级职称岗位及相应待遇聘任。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续聘手续;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关系,不再续聘。  
    四、考试的有关说明  
   1、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两者合计为总成绩,总成绩达60分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  
    3、考试成绩分别公布在中国广州人事网和广州南沙人事人才网。
    本公告解释权归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局,未尽事宜按南沙区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1)2008年南沙区招聘医疗学科带头人一览表
2)2008年南沙区招聘医疗技术骨干一览表
3)2008年南沙区招聘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
4)资格审查目录表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六日
    公开招聘咨询电话:84987360、84986821
    联系人:张健智   陈卫
附件:
  2008年南沙区招聘医疗学科带头人一览表.doc  2008年南沙区招聘医疗技术骨干一览表.doc  2008年南沙区招聘初级职称人员暨应届毕业生一览表.doc  资格审查目录表.doc

来源:就高就人才网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