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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期、试用期、见习期,那些毕业生即将入的坑!
作者: 时间:2020/11/5 阅读:538次

    在就业中经历协议期、试用期、见习期的一般是刚入职场的毕业生,这类人群由于社会经验的缺乏,企业会特别制定相应规则加以约束。

    为了帮助毕业生们更好的对三者加以区分,合肥招聘网小编从概念及各自注意事项出发加以盘点:

    1.协议期:是从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开始,一直持续到签订劳动合同之后或者双方终止协议为止。在协议期内,双方已经确定了工作意向,但未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

    TIPS:在协议期合同上需要明确关于劳动合同时间的约定。

    2.试用期:主要针对劳动合同,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劳动合同的时间应在试用前,而不是试用合格后。过去不少企业会为逃避责任,试用期内拒绝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会以各种理由辞退员工,应届生需提高警惕。

    TIPS:根据有关规定,试用期与劳动合同的期限应一致。对于违反该约定的企业,应届生需要明确拒绝。

    3.见习期:见习期与试用期不可叠加,合同中约定了见习期的,不再另行约定试用期,毕业生见习期为6个月至12个月,自报到之日起计算。

    TIPS:外企、合资企业、私企一般采用试用期,根据合同期的长度,可以有1个月或3个月不等,通常试用期为3个月,不得超过6个月。国家机关、高校、研究所一般采用见习期,通常为一年。试用期和见习期只取其中之一,将另一项划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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