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学校批准,汕头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艺术教育中心行政科研助理1名,热诚欢迎应聘。
一、应聘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强,作风正派,工作认真严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创新理念、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
2、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公文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
3、能熟练运用计算机进行工作,熟悉Office办公软件、网络办公自动化系统,熟悉数据库管理,熟练管理好网站。
4、 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身体健康。
5、 同等条件下英语水平较高者优先考虑。
二、聘用方式及待遇
以人事代理合同制方式聘用,人事关系不转入汕头大学,待遇面谈。
三、岗位职责
1、协助行政总监统筹艺教中心举办的各种项目和活动;
2、对艺教中心活动项目进行管理,监督各项经济合同的执行;
3、负责艺教中心的各项日常行政事务,人事管理工作,公文写作工作;
4、收集整理学院的科研资料,协助各项科研项目的申报;
5、负责科研档案的管理;
6、编排艺教中心每学期专业课程;
7、负责检查各专业课程计划执行和完成情况,协助中心和学院领导进行课程评估,检查教学质量;
8、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应聘程序
应聘者需将下列材料于2008年12月1日前以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发送至长江艺术与设计学院三楼行政办公室。经学院书面审核后另行通知面试。所有应聘者资料请自行保留,不予退还。
1、个人简历;
2、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
3、应聘工作设想(不超过1000字)。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43号汕头大学长江艺术与设计学院三楼行政办公室(注明“应聘行政科研助理”字样)
邮编:515063
联系人:许湘娜
电话:0754-82903223
邮箱:o_yssj@stu.edu.cn(注明“应聘行政科研助理”字样)
长江艺术与设计学院,人事处
200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