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学校批准,汕头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学院辅导员1名,热诚欢迎应聘。
一、应聘的基本条件
1、中国共产党党员,思想政治素质高,事业心强,作风正派,工作认真严谨,具有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热爱学生教育工作。
2、研究生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身体健康,能胜任学生工作和党务工作。同等条件下,有学生教育管理经验者优先。
3、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公文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有较好的英语水平;能熟练运用计算机,熟悉网络办公自动化系统;
二、工作职责
1、完成学生辅导员的工作职责;
2、协助总支开展相关工作;
3、完成学院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聘用方式及待遇
以人事代理方式聘用,人事关系不转入汕头大学,待遇按学校人事代理合同聘任制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时间
应聘者请将下列材料于2008年11月17日前送达工学院办公室。
1、 本人简历(含在校期间成绩单);
2、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3、 应聘工作设想。
应聘资料将予以保留,恕不退还。
五、联系办法
联系地址: 汕头大学工学院
联 系 人: 黄奕雄老师
联系电话: 0754-82902153
电邮地址: yxhuang@stu.edu.cn
人事处,工学院
2008-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