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工程建设事务管理局和规划局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的职位和资格条件
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工程建设事务管理局和规划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及条件等详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见附件)。
二、招聘原则和程序
本次招聘遵循“公开、公平、择优”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录用和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电话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电话报名者须及时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复印件邮寄或传真至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
现场报名地址: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管委会207室。
2、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接受报名,至11月7日下午5点结束,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相关材料及要求
(1)有关复印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籍证明、专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有效证件。
(2)个人简历和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
(3)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招考职位,当招考职位无人报考或仅有1人报考时,该职位招考计划取消,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为审查报考条件和相关证件,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的时间、地点、科目、要求等见准考证)。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 绩权重计分法计算,其权重为4:6,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 选。
(四)考察和体检
考察工作参照《辽宁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考察的主要内容为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由此产生的招聘职位空缺或因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职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录用和试用
1、招聘到的原具有公务员、事业编制身份的工作人员,保留原身份,工资待遇按长兴岛临港工业区管委会现职同类人员标准执行;招聘到的不具有公务 员、事业编制身份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待遇参照长兴岛临港工业区管委会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2、各职位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半年。
三、其他事项
1、地址:辽宁省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管委会
2、邮编:116317
3、咨询及报名电话:(0411)8528 2207
4、传真:(0411)8528 2207;(0411)8528 1899
5、电子信箱:cxd_dqb@dl.gov.cn
6、联系人:张海丹
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党群工作部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三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