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补充琅琊区部分事业单位和城市社区计生专职工作人员,经区委、区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名和城市社区计生专职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城市社区计生专职工作人员职位共22个:文化馆职位1个、教育核算分中心职位1个、民政局干休所职位2个、安全生产监察大队职位2个、街道计生专干职位3个、政府采购中心职位1个、劳动监察大队职位1个、区委党校职位1个、城市社区计生专职工作人员职位10个。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年龄等情况见附件:《2008年滁州市琅琊区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和城市社区计生专职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凡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大学专科(医学和计划生育专业报考城市社区计生专职工作人员的学历可以放宽到中专)以上学历的应届和历届毕业生、企业单位职工均可报考。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学历、专业等条件(见附件);
4、具有滁州市户籍(含县、市、区)及在外地上学的滁州市生源(文化馆职位面向全省招聘;城市社区计生专职工作人员招聘具有琅琊区户籍的人员);
5、身体健康,年龄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要求(见附件)。年龄35周岁以下为1973年9月以后出生的人员;年龄28周岁以下为1980年9月以后出生的人员。
三、报 名
(一)报名时间 2008年9月24日-9月26日,每天8︰30-18︰00,报名咨询电话:0550-3045933。
(二)报名地点 区人事局会议室(琅琊区政府北楼五楼)。
(三)报名办法
1、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具有专业职称人员需提供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已参加工作的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2008年毕业生,需提供学校或县、市(区)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部门出具的“2008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等书面证明材料,待毕业证发后再进行复审,如有不实,将取消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须填写《琅琊区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和城市社区计生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提交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四张。
3、报考人员按招聘岗位要求进行报名,每个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街道计生专干岗位的人员,可同时报考城市社区计生专职工作人员)。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小于 5︰1(文化馆职位及街道计生专干、城市社区计生专职工作人员岗位的比例不小于3︰1),小于此比例的按比例相应减少指标。因比例不足而取消的岗位,报考人员允许在报名结束后三天内改报其它岗位。
4、报考人员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按每科45元缴纳报名考试费用。
(四)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报考资格。
(五)报名资格初审合格者,务必于10月16日—10月17日两天到琅琊区人事局人才专技科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 试
(一)考试科目
1、报考事业单位职位人员,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职业能力测试》和《专业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考试时限为90分钟,分值100分;《综合知识》考试时限为90分钟,分值100分;《专业基础知识》(具体科目见附件)考试时限为120分钟,分值为100分。成绩为《综合知识》按40%、《职业能力测试》按30%、《专业基础知识》按30%加权计算;
2、报考城市社区计生专职工作人员职位,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考试时限和分值与报考事业单位人员一致。成绩为《综合知识》按60%、《专业基础知识》按40%加权计算;
3、报考街道计生专干的人员,同时报考城市社区计生专职工作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分别按街道计生专干和城市社区计生专职工作人员考试科目和计算方式计算总成绩;
4、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在琅琊政府网站和琅琊区政府机关大院内公布;
5、报考人员成绩公布后,如有需要查分的,在成绩公布后三天内到琅琊区人事局人才专技科办理相关查分手续。
(二)考试时间 2008年10月18日。具体为:
上午 08︰00-09︰30《职业能力测试》 10︰00-11︰30《综合知识》
下午 15︰00-17︰00《专业基础知识》
(三)考试地点 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五、体检与考核
体检和考核工作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安徽省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考试考核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人数。如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以专业知识分数高低排序; 缺额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考核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六、公 示
考试、体检和考核工作结束后,从考试、体检和考核均合格人员中,提出拟聘用人选,在琅琊区政府网站和琅琊区政府大院内公示7天。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下达聘用通知书,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一)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按时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街道计生专干和城市社区计生专职工作人员的单位分配由拟聘用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选。
(三)拟聘用人员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间发给生活费每人每月600元。
(四)拟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予以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区人事编制部门和单位分别负责办理入编、签定正式聘用合同等手续;城市社区计生专职工作人员按规定签定聘用合同。
八、待 遇
事业单位拟聘用工作人员被聘用后享受全额拔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待遇;社区计生专职工作人员聘用期间享受社区副主任工资福利待遇。
九、监督检查
(一)区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的监督。
(二)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
本公告相关事宜由琅琊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琅琊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 9月19 日
附件
2008年滁州市琅琊区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和城市社区计生专职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
序号 |
招聘单位 |
学历要求 |
招考人数 |
专业要求 |
年龄及其他要求 |
单位性质 |
专业考试
类别 |
1 |
文化馆 |
大 专 |
1 |
表演或导演专业 |
年龄35周岁以下,男,面向全省 |
全额事业 |
申 讼 |
2 |
教育核算分中心 |
大 专 |
1 |
财 会 |
年龄28周岁以下,具有会计从业资格 |
全额事业 |
财会类 |
3 |
民政局干休所 |
大 专 |
1 |
财 会 |
年龄28周岁以下 |
全额事业 |
财会类 |
大 专 |
1 |
社会管理 |
年龄28周岁以下 |
全额事业 |
申 论 |
4 |
安全生产监察大队 |
本 科 |
1 |
工 科 类 |
年龄28周岁以下 |
全额事业 |
安全生产 |
本 科 |
1 |
法 律 |
年龄28周岁以下 |
全额事业 |
法 律 |
5 |
街道计生专干 |
本科或医学大专 |
3 |
专业不限 |
年龄28周岁以下,学历本科;医学专业放宽到大专 |
全额事业 |
计 生 |
6 |
政府采购中心 |
大 专 |
1 |
计 算 机 |
年龄28周岁以下 |
全额事业 |
计算机 |
7 |
劳动监察大队 |
本 科 |
1 |
法律或劳动保障 |
年龄28周岁以下,劳动保障专业放宽到大专 |
全额事业 |
法 律 |
8 |
区委党校 |
本 科 |
1 |
建筑工程造价及
相关专业 |
年龄28周岁以下;具有注册造价师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大专以上学历 |
全额事业 |
建筑类 |
9 |
城市社区计生专职工作人员 |
大专或医学、计生中专 |
10 |
专业不限 |
年龄28周岁以下,学历不专;医学、计生专业放宽到中专 |
|
计 生 |
|
合 计 |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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