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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陕西省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补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作者: 时间:2008/9/18 阅读:223次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十一五”期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的通知》(陕政发〔2006〕12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 陕西省“十一五”期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08]31号)文件精神和2008年各实施县农村基层人才需求计划,省人 事厅决定,对农村基层单位需要补充的教育、卫生、农业技术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人数
 
这次补充招聘涉及3个市、28个县(区)。共计招聘521人,其中教育146人、卫生(计生)289人、农业技术86人;渭南市102人、榆林市254人、延安市165人。
(二)招聘对象
 
2008年毕业、往届未就业且年龄在28周岁以下的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毕业生(统招统分)。除教师岗位需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外,其余部分岗位为大专及以上学历;具体岗位所需招聘对象资格条件按招聘计划表岗位要求确定(详见招聘公告计划一览表)。大专以上条件 的岗位本科以上学历者优先;同等条件下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毕业生优先;教师岗位师范类专业的毕业生优先。
 
(三)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报考教师岗位的师范类考生须具有教师资格证;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方法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公布招聘岗位和所需资格条件、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考核、考察、体检、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实施。报名、考试考核等所有时间安排在各市人事局网站上公布,请应聘人员注意浏览所报市网站,不要错过时间。
 
(一)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在陕西省政府门户网(www.shaanxi.gov.cn)、陕西人事人才信息网(www.sxrs.gov.cn)、陕西人事考试网(www.sxrsks.cn)、中国西安人才网(www.xajob.com)等网站以及各大新闻媒体上统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08年9月16日—9月26日。
 
2、报名地址:报名网站为陕西人事考试网(www.sxrsks.cn)。
 
 3、资格审查:由各市人事局先在报名网站上进行资格审查,待报名工作结束后,在考试考核前1天,由应聘人员持身份证、毕业证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岗位所 需的相关证件在各市人事局指定的时间、地点统一接受验证,应聘人员所持证件若与报名信息不符、信息虚假的应聘人员予以取消考试考核资格。验证具体时间、地 点在各市人事局网站上另行通知。
 
4、各市人事局网站及联系人、电话:
 
渭南市人事局
 
网站:http://www.weinan.gov.cn/
 
联系人:王波龙
 
联系电话:0913-2109106
 
榆林市人事局
 
网站:www.ylrs.gov.cn
 
联系人:陈虎斌
 
联系电话:0912-3891327
 
延安市人事局
 
网站:http://srsj.yanan.gov.cn/
 
联系人:冯云
 
联系电话:0911-8215312
 
(三)考试(核)、考察
 
 1、考试(核):各市根据应聘人员报名情况确定招聘的方式方法。对于不同专业采取不同的考试(核)形式。对于应聘教师岗位的人员采取课堂试讲等形式,重 点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等方面能力;对于应聘卫生岗位的人员采取面试答辩和临床实践等形式,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 专业技能、临床诊断水平、实际操作等方面的能力;对于应聘农技及城镇建设规划岗位的人员采取面试答辩或实践等形式,重点测试应聘人员掌握专业知识、实际操 作等方面的能力。是否进行笔试,由各市人事局根据报名人数情况确定。具体的考试(核)时间、地点由各市人事局统一组织安排并负责通知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 员。本次考试(核)不指定考试教材。
 
2、考察:着重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3、体检: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市通知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考察、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考试(核)、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名单须在一定的新闻媒体或网站上予以公示、公布。本次招聘不收取应聘人员任何费用,考务费、体检费从各自工作经费中列支。
 
(四)聘用
 
 1031日前,各市人事局将拟聘用人员报送省人事厅审查,经审查同意后,由各市人事局向拟聘用人员发送省人事厅统一印制的招聘通知书。应聘人员持招聘 通知书到所招聘的县人事局报到,并与县人事局和主管部门签定5年以上服务年限的聘用合同后,由试点县人事局按照基层用人单位上报的人才需求计划分配给各基 层用人单位。应聘人员一经聘用,用人单位必须尽快协助办理工资、落户等相关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或拒绝办理。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它与聘 用无关的事项,由应聘人员个人负责。新招录人员第一年为见习试用期,非师范类考生报考教师岗位的须在见习试用期取得教师资格证,见习试用期结束后经考核合 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三、时间安排
 
9月16日—9月26日:应聘人员在公告公布的报名网站上报名。
 
10月8日--1014:应聘人员在各市人事局指定的时间、地点接受验证。
 
10月15日--1025:考试(核)、考察。
 
10月25日--1031:体检、公示。
 
10月31日前:各市人事局将拟聘用人员报送省人事厅审查。
 
11月15日前:向拟聘用人员发送省人事厅统一印制的招聘通知书。签定聘用合同。
 
四、保障措施
 
 1、选派到县以下农村中学工作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和到乡镇从事农技服务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奖励1万元,省、市各负担5000元。选派到乡镇卫生 院工作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奖励3万元,省级负担2万元、市级负担1万元。奖励费按年度发放,每年20%。助学贷款偿还等其他吸引政策按照 陕政发〔2006〕12号文件《关于印发陕西省“十一五”期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的通知》(可在陕西省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shaanxi.gov.cn/查询)执行。
 
 2、选派的毕业生人事档案由县各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工资和福利待遇由县政府按照国家标准,按时足额予以发放。在见习期间执行转正定级工资,到国家、省扶 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乡镇工作的本科生可高定两级工资、专科生可高定一级级别工资,离开扶贫重点县的,取消高定的工资。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学专业毕业生, 第一年安排到县医院实习锻炼。
 
3、选派的毕业生服务期满后,报考公务员的,给予加分照顾。应聘人员一经确定,要服从分配。对违反协议不到基层工作或不严格履行服务年限的,列入本人不诚信记录由省人事厅予以通报并在媒体曝光,以后不得在全省财政供养事业单位就业。
 
对于在招聘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及时与省人事厅事业单位管理处或各市人事局联系。省人事厅事业单位管理处联系电话:029-87294487、029-87292297。
 
附:2008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补充公开招聘教育、卫生、农技等专业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陕西省人事厅
二○○八年九月十日
来源:就高就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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