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人事局、教育局批准,东海县特殊教育学校根据发展需要,面向东海生源全日制特殊教育高校应、往届师范类毕业生招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
一、拟聘岗位
专业 |
工作岗位 |
岗位数 |
特殊教育 |
语文教师 |
1 |
特殊教育 |
数学教师 |
1 |
二、聘任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热爱特殊教育事业,志愿从事特殊教育工作。
2、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身心健康,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从事特殊教育所需要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口头表达能力强,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
4、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招考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08年8月13日至16日。
2、报名地点:东海县特殊教育学校。
3、报名费用:100元(考试费98元,材料费2元)。
4、报名人员需要提供:(1)身份证、毕业证、教师任职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近期同底版免冠二寸照片2张。
(二)考试
面试。面试主要形式为说课和答辩。主要测试考生的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反应能力、聋人手语、相关专业基本知识和教育心理学有关知识。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三)体检和聘用
根据总成绩按招考学科指标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安排体检。体检不合格按面试结果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7天后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编制纳入东海县特殊教育学校。聘用人员不服从分配或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录取资格的名额递补。
试用期(见习期)满经考核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可解除聘用合同。
四、本次招聘工作接受上级纪检、监察和人事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87214095 咨询电话:87217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