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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玉田县公开招聘50名县直单位事业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作者: 时间:2008/8/15 阅读:226次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建设科学发展示范县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进一步优化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为玉田的经济与社会发展献计出力,经中共玉田县委、玉田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中共玉田县委组织部、玉田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面向县内外公开招聘部分县直单位事业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数量
面向县内外公开招聘县直单位事业岗位工作人员50人,其中定向招聘专业岗位人员31人,一般岗位人员19人。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除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外,还要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廉洁自律,为人正派,品行端正;
3、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或具有招聘岗位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3周岁以下(197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5、属于在职人员的要经单位同意。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3)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
(4)曾经被开除公职人员;
(5)现役军人;
(6)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
(一)岗位查询:除本公告外,各单位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还将在《唐山劳动日报》刊登,并在唐山和玉田电视台播放,也可通过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玉田人才网(www.tsrcw.com/YTRC)查询。
(二)报名时间:2008年8月21日至8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地点:玉田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才交流中心。
(四)报名手续:应聘者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并提供以上材料复印件各1份;近期2寸免冠同版彩色照片4张,并填写《玉田县县直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岗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在职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信。报名资料不再退回。报考专业岗位人员具有招聘岗位中级及以上职称的须出具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关于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冀价行费函[2006]10号)规定,每人交纳考务费100元。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五个程序。
(一)笔试。笔试时间为2008年9月6日(周六)上午。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中相关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答题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在玉田县农村任职的大学生均加计3分。符合上述两项及以上条件的不重复加分。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并列的都进入面试)。面试人员不足时,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符合报名条件人员于9月2日持本人身份证到玉田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才交流中心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面试。面试时间为2008年9月13日。面试每人10分钟,满分100分。主要对应试者的综合能力、综合素质以及专业知识和政策法规知识等进行综合评价。根据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照招聘人数与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末位并列的都进入体检)。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于9月10日持本人身份证到玉田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才交流中心领取《面试通知单》。
(三)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职位空缺按总成绩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再相同者,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考虑应试者的笔试成绩、学历、年龄等因素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参加体检人员于9月15日持本人身份证到玉田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才交流中心领取《体检通知单》。
(四)考察。玉田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因不合格者出现的人员缺额,参照确定体检人员的办法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对象。
(五)公示。在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由玉田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拟聘用人员建议名单,提交玉田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于2008年9月22日至9月28日向社会公示7天,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公示后,未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确定为招聘对象,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县组织人事部门履行相关手续。
四、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享受县内同类人员待遇;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或自行择业。
五、有关事项
1、报名人员所持证件应真实、有效,在公开招聘任一程序中,如发现报名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或不符合报名条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后果由本人负责。
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一个岗位报考人数不足3人的由玉田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组织考试。报名结束后,任何人不得更改报名岗位。
3、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体检通知单》,未参加笔试、面试及体检等规定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4、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录用结果可通过玉田人才网查询。
5、招录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315-6113616。
6、玉田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315-6181543。
附:《玉田县公开招聘县直单位事业岗位工作人员资格条件表》
 
 
 
2008年8月14日
来源:就高就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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