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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作者: 时间:2008/8/15 阅读:282次
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系财政经费自收自支全民事业单位,根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简章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纪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三)适应本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四)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计算机信息管理员1名。
全日制普通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学位,计算机相关专业,年龄3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5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验,中级以上职称。
三、报名
报名时间:2008年8月18日至2008年8月26日(双休日除外)。
报名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83号港澳中心6楼,
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科
联系人:陈艳联系电话:29967092996710(传真)
报名表可在厦门人事网、厦门人才网下载。报名时应提交报名表一式两份,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证明岗位要求资历的相关材料。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四、考试
(一)笔试:该岗位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笔试。内容为该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笔试卷面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时间:2008年9月11日
地点: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厦门市湖滨南路83号港澳中心五楼第十评标室)。
厦门生源参加招聘考试的,笔试成绩为笔试卷面分再加10分。(厦门生源系指入学前户籍和学籍在厦门市的待就业毕业生及原户籍和学籍属厦门市且现户籍和人事关系在厦门的已就业的社会人员)。非厦门生源的考生笔试成绩为笔试卷面分。
(二)面试:从笔试成绩上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比例为1:1的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由面试考官进行当场打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面试时间:2008年9月17日
面试地点: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厦门市湖滨南路83号港澳中心五楼第十评标室)。
应聘人员凡参加笔试面试的,笔试面试成绩按1:1折算成综合总分。
体检和考核人选从笔试、面试合格者中按综合总分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
五、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根据用人单位安排,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本次招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费用个人自理。
(二)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并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体检、考核不合格的,从综合成绩上合格线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市人事部门和用人单位综合考虑笔试、面试等情况,决定是否递补(仅1次)。
六、办理聘用手续
(一)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本单位公示栏上公示7天。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相关部门审核后,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依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聘用制暂行规定》厦府[2001]综9号文要求,一律纳入合同管理。按协商、自愿原则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七、其它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
(二)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根据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05年以来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2006年以来被我市市、区属事业单位聘用现仍就职于事业单位的编内工作人员,现役军人以及在读的非200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得报名。
(四)取得国外学历、学位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的人员,国家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
(五)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须是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为岗位所要求的本专业学历、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
(六)2008年9月30日前仍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出具博士学位者可延长至2008年10月31日),取消聘用资格。
(七)“大中专毕业生”指2008年应届毕业生及厦门生源往届待就业生(毕业后尚未到政府人事部门办理就业审批及报到手续的人员)。
(八)厦门生源待就业毕业生不受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户籍限制。
(九)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工作经验”,应聘人员须提供养老保险缴费凭证、聘用(劳动)合同及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岗位证明。


(十)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须于体检合格后,进入考核前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工作调动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十一)聘用人员养老保险执行厦府[2004]178号文件规定。
(十二)受聘人员应自行解决住房。
(十三)年龄计算截止日为2008年12月31日。
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二00八年八月八日

附件1:厦门市四家市属事业单位2008年夏季招聘岗位信息表
来源:就高就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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