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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汝南县公开招聘140名中小学教师简章
作者: 时间:2008/8/15 阅读:339次
按照《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文件和汝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教育系统推行教职工聘用制度的实施意见》(汝政[2006]32号)文件规定,根据我县教育系统改革和发展的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报请市人事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0名中小学教师,充实到农村中小学校任教。为做好此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十七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围绕“科教兴县”战略,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吸引优秀人才到教育系统任教的目标,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编制和职位空缺情况,通过考试、考核,录用一批优秀人才充实到教师队伍,进一步改善农村教师队伍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
二、招聘范围、对象
(一)小学教师招聘的范围:
1、全县2008年以前国家计划内普招的中专以上学历且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未就业的毕业生;
2、政府协议培养尚未就业的毕业生。
(二)中学教师招聘的范围:
全市2008年以前国家计划内普招的专科以上学历且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未就业的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十七大”精神重要思想,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遵纪守法、吃苦耐劳、服从领导、团结协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胜任教学工作;
4、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5、197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的;
6、适应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判刑、劳动教养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
4、违犯计划生育政策的;
5、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名额
招聘名额为140名,其中:
1、初中教师47名:语文教师10名、英语教师16名、数学教师15名、物理教师6名(具体招聘名额根据报名情况适当调整);
2、小学教师93名。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1、面试审查:报名时对报考人员的仪表、谈吐等进行面测,符合报考条件的填写《汝南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报名。
2、报名时间:2008年8月18日至8月22日
3、报名地点:县教育体育局四楼小会议室
4、报考手续:报名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及近期同底版一寸正面免冠彩照5张。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并按规定交纳报名考务费。
5、资格审查: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教育体育局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方案规定的报考范围和资格条件。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录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报名资格审查实行责任制,审查合格的,审查人员要在《汝南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上签名。招聘名额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之比达不到相应比例的,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再确定招聘名额。
6、符合条件的报考者,于2008年8月27日持本人身份证和报名考务费收据到原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
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各100分,满分为200分。
综合知识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时事政治、职业能力测验、职业道德与创新能力等。
专业知识内容:报考初中教师职位者,考生根据自己报考职位选考相对应的专业。报考小学教师职位者,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
考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专业知识成绩。
在我县服务期满的2006年“三支一扶”大学生的考试成绩另加10分。
考试时间:2008年8月30日上午8:30—11:00
考试地点:汝宁镇三小
考试时,应试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
七、体检
根据应试人员有效成绩和报考职位,按拟录用计划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的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核对象。考核方式为查看考生的学籍档案和毕业生鉴定材料。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按照考试有效成绩,分类按拟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工作参照《河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审核聘用
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反映出来的问题,由公示机关认真核实处理。对公示无异议的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及时办理聘用、入编、人事代理、人事工资关系等有关手续。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享受见习期工资标准,工资由县财政按月统一发放。被录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分配,按时到分配单位报到。不服从分配、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体育局要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严格程序,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十一、本方案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汝南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汝南县教育体育局
二○○八年八月十一日
来源:就高就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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