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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国税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008年公开招聘42名工作人员简章
作者: 时间:2008/8/9 阅读:276次
为加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系统所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下达的2008年事业编制计划指标,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经自治区人事厅同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系统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定于2008年8至10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2名工作人员。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各职位年龄要求详见《广西国税系统200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备履行职位职责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及所需任职资格条件、专业技能;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热爱税收事业,能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适应国税系统的管理要求;
(六)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广西国税系统200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报名与资格初步审查
自治区国税局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不再进行现场报名。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者,在广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gxpta.com.cn)报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部门或单位的一个职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要一致。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如实填写《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的相关信息,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以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招聘单位有权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应聘者后果自负。
网上报名填表时间:2008年8月11日8:00—81718:00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自治区国税局依据本计划表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在网上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在两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并在网上按时反馈给广西人事考试中心和报考者。报考者届时即可上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初审的,可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时间:2008年8月13日8:00—81918:00
资格审查由自治区国税局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时应聘者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公开招聘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交缴报名考试费方式及时间
经招聘机关审查同意的报考者,应于2008年8月13日至8月24日在报名网站按照提示进行网上交费,报名考试费共110元(依据桂价费〔2007〕86号文),未按时缴费者视同自动放弃考试。
(四)从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方法及时间
已交报名考试费的报考者,自行从广西人事考试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报考者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凭证参加考试。
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2008年9月15日—919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专业科目考相关专业基础知识。考试总分为300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00分,专业科目考试100分,面试100分。
(一)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常识、语言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内容。考试时限为120分钟。专业科目考所报职位相关专业基础知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2、开考比例:报考职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不能低于1:3(其中,体育专业职位不低于1:2),个别职位经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原则上不开考,确因需要急需当年补缺的,必须经自治区国税局党组研究同意后方能开考。确实不能开考的,由自治区国税局人事处及时通知报考人员。
3、笔试时间:
2008921(星期日)
上午:8:30—10: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5:00—17:00(相关专业基础知识)
考试地点:南宁市(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开办辅导班。笔试成绩将在广西国税网和广西人事考试网上同时公布。
5、所需的体育专业技能人员,采用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招聘,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二)面试:依据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专业科目成绩+照顾加分)从高分至低分按职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时间、地点、要求将在笔试结束后1个月内在广西国税网和广西人事考试网上同时发布通知。面试形式与内容参照公务员面试。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面试成绩。
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的人员,综合成绩=面试成绩+照顾加分。
四、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根据用人单位安排,到指定医院集中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二)考察。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职位资格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三)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人数1:1比例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审批
严格执行考试聘用的有关规定,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面试、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实行公示制度。拟聘用人员名单一律在广西国税网和广西人事考试网上同时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的内容包括聘用职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监督电话等。经公示无异议后,由自治区国税局根据有关规定报送自治区人事厅审核备案后,办理有关审批聘用手续。新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再聘用。

六、照顾加分
通过全国综合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加5分;获得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加5分;获得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加5分;获得“国家级运动健将”等级的,加5分。
如果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的,可以累计加分,但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
七、组织领导
1、本次招聘工作由自治区国家税务局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国家税务局人事处,负责组织协调具体招考事宜。
本次招聘工作原则上于2008年12月20日前完成。
2、招聘咨询电话:自治区国家税务局人事处0771-5710229、5710232,传真:0771-5869821,联系人:周丽华李真
监督电话: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监察室0771-5889183
3、本次招聘工作的各环节相关信息,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网站(http://www.gxgs.gov.cn)统一发布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登录查询。

附:广西国税系统200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下载



二〇〇八年七月三十日
来源:就高就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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