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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长顺县200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计划生育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作者: 时间:2008/8/7 阅读:220次
为进一步深化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改善我县计生技术人员结构,加强计生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提高计生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中共黔南州委办公室、黔 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黔南委办字〔2007〕24号)文件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 开招聘计划生育专业技术人员6名。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完成,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县公开招聘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委办公室和县计生局统一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 室负责。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委办有关股室人员及县计生局政工人员组成。
    二、招聘原则和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资格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按照编制 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审批、聘用的程序进行,详情请考生登陆长顺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 //www.gzcsx.gov.cn/)查询。
    三、招聘范围及岗位人数
    1.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本县在职人员及定向到其它县(市)或具体单位的应届毕业生除外)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 
    2.招聘岗位人数:计生系统医疗技术专业人员6名。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计生工作;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具备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5.具有执业医师以上资格;
    6.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1973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7.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具体报名工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报名时间:2008年8月4日—814


    
报名地点: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小会议室。
    1.考生报名持毕业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他县(市)在职人员同时持所在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报名时交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免收报名费。已婚者须提供当地计生部门的计划生育证明。
    2.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2008年长顺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计划生育技术人员报名表》,如发现填写不实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3.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
    六、考试
    考生参加技能测试和面试。
    (一)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内容:计划生育技能操作相关内容,满分为100分。技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
技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凡参加技能测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根据实际需要采取答辩等形式进行,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按技能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综合成绩汇总结束后,须报县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布。


    七、体检
    招聘职位参加体检的人员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核对象。
考生体检在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人事厅、贵州省卫生厅黔人发〔2005〕4号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在职考生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其他考生主要以现实表现和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考核工作由县组织人事部门负责牵头,用人单位参与。
在考核中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有犯罪前科和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三)有政治、经济和其它问题的;
(四)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五)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犯劳动纪律的;
(六)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的;
(七)发现有其它较严重疾病的;

(八)不符合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的;
(九)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体检、考核出现不合格情况的,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九、聘用审批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按职位需求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经公示合格的人员,填写《聘用审批表》(一式三份),交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报州人事局审批。被聘人员应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到政府人事部门进行合同鉴证,实行人事代理制度。
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人员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初任培训。
    十、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纪检、监察人员 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如有违纪情况发生,经查实后,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咨询电话:0854—6821643
监督电话:0854—6822576   0854—6826505
          

               长顺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二日
来源:就高就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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