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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部分专业教师公告
作者: 时间:2008/8/7 阅读:330次
根据省委“两创”总战略及建设“港航强省”的重大决策,加快打造舟山海员培养基地,加快培养海洋经济人才。依据《舟山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舟人劳社公〔2007〕167号)要求,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决定公开招聘专业教师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和岗位
    招聘专业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航海技术 专业教师 5 本科及以上 持有甲类或丙类3000总吨三副以上适任证书
    航海技术 实训指导教师 5 大专及以上 持有甲类或丙类3000总吨大副以上适任证书
    轮机管理 专业教师 5 本科及以上 持有甲类或丙类3000KW三管轮以上适任证书
    轮机管理 实训指导教师 5 大专及以上 持有甲类或丙类3000KW大管轮以上适任证书
    船舶修造 专业教师 4 本科及以上 船体方向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敢于吃苦,有献身教育事业的精神;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个别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5、年龄一般在36周岁以下(197211以后出生)
    6、户籍不限。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08年6月30日。
    三、报名办法
    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7月31日—86(填写好《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从舟山人事劳动社会保障网-表格下载-公务员管理中下载,发至renshichu@post.zimc.cn),资格初审时间:2008年8月7日。
    资格初审地点:舟山市定海区芙蓉洲路151号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成教学院三楼会议室。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和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2寸彩照1张,对符合报考条件者发放准考证。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数一般应达到招聘职位计划数的2倍,如达不到规定比例,报经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时间、内容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时间为2008年8月15 日上午(具体地点及时间安排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教师类笔试内容分为专 业理论和专业实操两部分,成绩各占总分的60%和40%。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一般按招聘职位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 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办法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 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考核办法。如体检、考核不合格,在面试合格人员中 依次替补。
    五、公示及聘用
    1、经考核合格人员,按职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 填写《浙江省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登记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2008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专 业(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3、聘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试用期内确实难以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
    4、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做到客观、公平、公正。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 0580-2095010 李老师
   
    舟山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
    二00八年七月三十一日
来源:就高就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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