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直属学校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学校教学工作需要,并经市人事局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教师8名。
一、招聘学校、学科和计划
扬州中学 高中化学教师2名 高中英语教师1名
扬大附中 高中历史教师1名
扬州市梅岭中学 初中物理教师1名
扬州教院附中 初中英语教师1名 初中体育教师1名
扬州市第一中学 高中英语教师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学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在40周岁以下。
2.有同层次教学经历并有循环教学经历。
3.具有本学科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教学实绩突出,有一定的科研能力。
4.特级教师、县级以上学科带头人、有多轮循环教学或多年毕业班教学工作经历的应聘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5.身体健康。
三、招聘范围
扬州市以外的普通中学优秀教师(应聘人员聘用后住房和配偶分居问题由本人自行解决)。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1.报名:应聘者可以在8月3日前面报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者必须于8月5日前到扬州市教育局人事处确认报名 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报名信息的报名无效。报名或确认信息时须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聘书、各类荣誉证书或获奖证书、能反映教育教学实绩及教科研水平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实绩情况登记表》,交近期一寸照片1张。
报名、确认地点:扬州市教育局人事处(淮海路54号)
2.考核:教育局人事处对报名材料初审后,根据实绩情况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1:5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的对象,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课堂教学等能力考核(根据所教学科指定一个课题进行课堂教学并在课后接受面试答辩),并结合教学实绩确定考核成绩。
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根据考核成绩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试用和聘用:体检合格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录用手续。录用后有一年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五、本简章由扬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