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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青岛市崂山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98名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简章
作者: 时间:2008/7/28 阅读:579次
根据青岛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青人发[2006]7号)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崂山区教育事业发展及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需求,现公开招聘98名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1、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师范类2007年、200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区外优秀教师及优秀教育工作者。
3、2006年参加山东省“三支一扶”师范类毕业生。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811以后出生)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符合录用体检标准。
3、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要求。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三、招聘办法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青岛市人事政务网、青岛教育人事信息网、崂山区政务网和崂山人才网公布。
(二)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集中报名的方式进行。具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个人网上下载报名表格
报考人员登陆崂山区政务网(http://www.laoshan.gov.cn),下载并填写《2008年崂山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报名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填报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实者,取消报考资格。
2、报名时间:2008年7月29日-31日,每天9:30-11:30,14:00-16:00。
地点:崂山区人才服务中心(秦岭路12号,崂山区检察院西门一楼)。
所需材料:《2008年崂山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户籍证明或户口迁移证(崂山区生源毕业生还须持记载户籍变动的户口簿或户籍迁出证明)、相关资格证书、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资格条件和能力水平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近期同版免冠彩照4张等材料。复印件请用A4纸。
3、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
报考人员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08年8月2日9:30至16:30,到崂山区人才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
4、考务费
笔试考务费为40元,面试考务费为50元。
对特困、低保或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有关考务费用。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5、报考比例
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相应缩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教育教研员、中小学骨干教师、职业学校及崂山区紧缺专业岗位达不到报考比例的,可适当放宽。
(三)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中,全程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工作。如发现所提供资料有不实者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的,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程序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等程序,择优录用。(现为全额拨款事业身份的人员报考教育教研员、中小学骨干教师、职业学校岗位,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五)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主要考察所从事职位所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笔试成绩为100分,主要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相关知识及应用等。笔试不指定教材。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2、笔试成绩评定
2006年“三支一扶”师范类毕业生笔试成绩加5分。笔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情况和岗位数按专业划定综合素质合格分数线。如果上线考生人数超过岗位数,按照岗位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如果上线考生人数低于岗位数,按照实际上线考生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笔试上线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录用计划。
3、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时间详见准考证。
(六)面试
1、面试办法
面试为综合素质测试,总成绩为100分。学校教育工作者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教育教研员、中小学骨干教师、职业学校、中学教师及中小学教师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与说课、讲课、专业知识答辩等形式相结合的方法,职业学校岗位及音、体、美、微机等专业增加技能测试,具体内容根据专业和职位特点确定。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总成绩评定
1、教育教研员、中小学骨干教师、职业学校教师岗位
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满分100分。
2、中学教师、中小学教师及学校教育工作者岗位
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组成,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说课成绩占60%,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
3、计分方法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情况和岗位数,按专业划定综合素质合格分数线。如果上线考生人数超过岗位数,按照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的人员;如果上线考生人数低于岗位数,按照实际上线考生人数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的人员。
(八)体检和考核
体检和考核采取统一组织的方式。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的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自理;逾期不参加体检者,视为弃权。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
考核主要是对拟录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表现、业务能力、拟任岗位资格条件以及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
(九)公示
各项考试成绩、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崂山区政务网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天。
(十)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崂山区人事局提出聘用意见,填写《聘用审批表》,颁发《录取通知书》,凭《录取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等有关手续。
聘用手续由崂山区人事局负责办理。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暂行办法》(青办发[2003]11号)的有关规定,组织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执行见习期或试用期制度。见习期或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的,办理续聘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进入人才市场另行择业。
四、有关说明
1、本次考试由区监察局全程监督,并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监督工作。招聘监督电话:0532-88996651。
2、报名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招聘信息查询
崂山区政务网(http://www.laoshan.gov.cn)
崂山区人才服务中心地址: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12号(崂山区检察院西门一楼)。
崂山区教育系统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32-88996162。


附:
1、
2008年崂山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岗位表崂山区人事局
2008
725


来源:就高就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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