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法制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佛山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因工作需要,拟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
一、招聘条件
(一)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行政管理专业;
(二)年龄在35岁以下;
(三)具有行政管理相关工作经验2年以上;
(四)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五)本市户籍人员。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2008年7月28日至2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00。
(二)报名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10号楼5楼506室。联系人:陈光卿;电话:0757-83331525。
(三)报名要求:报考者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提交如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工作证和其他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大一寸免冠近照2张。
三、考试及考核
本次考试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即:向社会公布招考专业职位及所需资格条件,由报考者自愿报考,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择优录用。笔试与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佛山市法制局
二○○八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