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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医学院2008年公开招聘228名工作人员公告
作者: 时间:2008/7/24 阅读:312次
内蒙古医学院建立于1956年,是新中国在少数民族地区最早建立的一所高等医药院校。
在党的基本路线、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的指引下,学院形成了“严谨、求实、团强、奋进”的良好校风,教学质量、学术水平和医疗技术不断提高,成为了内蒙古自治区医学教育的龙头,发挥着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
随着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学院急需各类高素质、高层次人才。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内蒙古医学院2008年补充工作人员需求计划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经自治区人事厅批准,我院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228名。
具体招聘工作事宜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07、2008届硕士毕业研究生(本科全日制起点),博士生(不限毕业年限),2008年本科毕业生,不限生源地。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思想品质。
(二)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
(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工作求真务实,开拓进取。
(四)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能够坚持正常工作。
(五)应聘人员硕士毕业生在35周岁以下,博士毕业生在40周岁以下。
三、报名
报名时间:2008年7月22至2008年8月17日
报名采取投递简历报名与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并要准确注明应聘岗位与专业等详细信息(详见附件:内蒙古医学院2008年补充工作人员计划数及岗位需求)。报名时提交本人《高等院校毕业生自荐表》,附学历证书、英语过级证书及相关证件复印件,面试时提交学历、学位、外语、计算机过级证书原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确认件。
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5号内蒙古医学院人事处
邮政编码:010059
E-mail:yxyrsc2007@yahoo.com.cn
话:0471-6653056   6653047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方可参加用人部门组织的笔试、测评面试与考核。每个招聘岗位与应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4以上方可开展招聘。资格审查结果于报名结束后五天内上网(http://www.immc.edu.cn)公布。
五、招聘方式
1、研究生以上学历岗位采取测评方式择优聘用。其中应聘教师岗位的人员,采取专业课试讲、答辩测评;应聘临床岗位的人员,采取专业技能操作、答辩测评;测评方式统一实行百分制,由评委现场打分,按成绩由高到低以每个岗位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
2、本科生学历岗位采取考试方式择优聘用,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不指定复习资料,并按每个岗位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以试讲专业课、专业知识答辩为内容,由现场评委实行百分制评分,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加权计算。
3、测评(考试)成绩于测评(考试)结束后5日内上网(http://www.immc.edu.cn)公示,公示时间5天。
4、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蒙古族、达翰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等少数民族应聘人员。
六、考核与体检
学院对测评(考试)合格人员进行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际,同时复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由学院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七、公示
考核结束后,拟聘人选在内蒙古医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http://www.immc.edu.cn),公示5天。
八、聘用及聘后待遇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国家有关政策与聘用单位签订合同。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及院内各类津贴补贴。
九、监督
1、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2、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对聘用工作中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
3、对提供虚假应聘信息和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
学院监督电话:0471-6653027  
自治区人事厅监督电话:0471-6965638
内蒙古医学院人事处
OO八年六月十四日
附件:内蒙古医学院2008年补充工作人员计划数及岗位需求

来源:就高就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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