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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宝鸡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9名工作人员简章
作者: 时间:2008/7/22 阅读:228次
按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通知》(宝市人发〔2005〕8号)要求,根据市直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经研究决定,对部分市直事业单位需要补充的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
这次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9名。具体招聘岗位可点击宝鸡公众信息网(www.baoji.gov.cn)、宝鸡人事人才网(www.bjrsrc.com)查询。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
4、身体健康。
(二)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详见宝鸡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情况表。年龄截至时间为2008年6月30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8年7月26日到7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宝鸡市军培中心4楼东侧(炎帝园向南100米)
3、报名时需带资料(其中5、6、7、8项为岗位有特殊要求的需提供的资料):
1)本人简历
2)身份证
3)毕业证(2008年应届毕业生持毕业证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免冠同版二吋彩照四张
5)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专业技术资格或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计算机、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相关工作经历和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现工作单位公章,市县区所属单位除外)
4、资格审查。由市人事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由市人事局发给《准考证》。
5、报名收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聘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规定,领取准考证时,考生每人交纳100元考试费。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类,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地点及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计算办法: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成绩×5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50%。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未达到1:3比例时,笔试成绩达到参试者平均成绩以上者方可进入面试。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并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的地点集中。面试地点及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得分(综合得分=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三)体检
体检由市人事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及往返交通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并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顺延确定体检对象。
(四)考察
由用人单位会同主管部门对考察对象的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对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资格,并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顺延确定考察对象。
(五)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由市人事局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四)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符合条件人员由市人事局发放《宝鸡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录取通知书》。聘用人员凭此通知书办理有关手续。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到上岗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所空缺出的岗位,在征得报考单位同意后,可根据考试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顺延录取。
五、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
附:宝鸡市2008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情况表
宝鸡市人事局
OO八年七月十六日
来源:就高就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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