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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鹤壁市2008年公开招聘144名教师简章
作者: 时间:2008/7/18 阅读:570次
根据市政府有关要求,结合我市教育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44名,现制定如下简章: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高中教师34名、初中教师42名(其中特殊教育教师2名)、小学教师68名(详见附件一)。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尚未就业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8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3年4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
6.具备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过处分尚未解除的;
3.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2008年7月21日至7月25日,应聘者可在每天上午8:00—12:00和下午15:00—18:30到鹤翔小学(淇滨区黄山路88号)报名。
(二)报名要求
1.应聘者按照招聘简章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考,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需持证件:
12008年应届毕业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等;往届毕业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未就业证明等(上述所有证件须交复印件2份,统一A4纸张复印),到报名点报名。报名时须由应聘本人携带6张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报名,不得代报,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或所在辖区(乡、镇)办事处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已婚者提供)。
3.填写《鹤壁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式2份,进行信息采集,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交纳报名考务费80元。
4.报名人数与拟聘用岗位数的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聘用岗位数,核减的岗位从同学段、同专业未录用的,同意调剂报考单位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聘用。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本岗位不再开考,应聘者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此岗位从同学段、同专业未录用的,同意调剂报考单位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聘用。
(三)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教师,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应聘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步骤进行。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包含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等(其中: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理论知识占20%,专业知识占80%),满分为100分。
笔试人员名单及笔试时间、地点在相关媒体上发布,准考证在报名地点领取。应聘者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笔试成绩加3分(加分只加一次,折算总成绩时不再重复计算)。
拟享受加分政策的应聘者,请务必在报名时提交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大学生村干部”由所在镇党委和市委组织部出具相关证明,“三支一扶”大学生由服务单位、主管部门和市人事局出具相关证明),逾期将不再受理。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岗位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如遇名次并列的可同时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授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课堂组织能力、教育教学艺术、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讲授课题及内容由考生按照所报岗位抽签确定并当场进行准备,准备时间为40分钟,讲授时间为2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在相关媒体上发布,面试确认与面试通知单的发放在报名地点进行。应聘者参加面试时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
参加面试人员须在面试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书原件到报名地点进行面试确认,通过面试确认后领取《面试通知单》。上述证件及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面试资格。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岗位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的规定进行。
七、政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态度、道德品质等方面。政审时还要对政审对象的报考资格进行复核。政审结束后,考核小组对政审对象的整体情况出具书面政审材料,提出明确意见。
如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由于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依次递补。
八、岗前培训
政审合格的人员须统一参加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师德教育及教材教法等。
九、聘用
岗前培训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鹤壁教育信息网等有关媒体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十、信息发布与政策咨询
鹤壁教育信息网(http://www.hnhbedu.net)是本次招聘教师工作指定的工作网,公开招聘教师每个环节的有关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此网址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咨询电话:0392—3300806
本方案由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鹤壁市2008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2.鹤壁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鹤壁市人事局、鹤壁市教育局
二○○八年七月十七日
来源:就高就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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