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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桂林市七星区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7月18日至20日报名
作者: 时间:2008/7/16 阅读:207次
为了进一步优化七星区教师队伍结构,适应全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规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程序。根据《关于做好中小学教师录用工作的通知》(桂人发 <2004>75号)精神,定于2008年7月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教师,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对象
1、年龄在28岁以下(1980年7月20日以后出生),生源地或常驻户口是桂林市五城区的居民。
2、在七星区区属中小学、幼儿园连续临时聘用1学年以上,表现优秀,经所在学校推荐的,年龄在35岁以下(1973年7月20日以后出生),生源地或常驻户口是桂林市五城区的居民。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和能力。
(四)具有国家颁发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五)具备相应的学历。
(六)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报名的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08年7月18日—7月20日,三天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高新区七星区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地址:骖鸾路高新开发大厦)。
(三)报名手续
1、提交材料
(1)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保育员上岗证)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
(2)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近期照片2张。
(3)临时聘用人员,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连续聘用1年的推荐证明。
2、报名人员须填写《报名表登记表》一式二份。
3、考生需交报名费10元,笔试科目为《公共理论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考试费每科50元。
(四)领取《准考证》
由招考办公室对报名者逐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在七星区教育信息网上公布名单,凭身份证、缴费收据于2008年7月24日到高新区七星区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准考证》;不符合报考资格的人员凭身份证、缴费收据到高新区七星区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办理退款。
(五)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应达到1:3才予开考。否则,将相应减少或取消招录计划。
四、笔试时间及内容
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考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科目为《公共理论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一)笔试时间
2008年7月26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二)考试地点
穿山中学
(三)笔试成绩公布
7月28日,报考人员可到高新区七星区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领取笔试成绩,也可登陆七星区教育信息网(http://qx.gljy.cn)查询。
(四)笔试内容:
《义务教育法》(幼教人员为《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幼儿园工作规程》)、《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走进新课程》、《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公共理论知识,及招聘岗位应具备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
(五)加分
1、属穿山街道办事处、朝阳乡和华侨农场农业户户口的考生(含以上三处因外出读书户口迁出考生),可在笔试成绩基础上加5分。
2、在七星区区属中小学连续临时聘用1学年以上,表现优秀,经所在学校推荐的,凭学校出具的推荐材料,可在笔试成绩基础上加8分。
3、报考幼儿教师的男性考生,可在笔试成绩基础上加4分。
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最高一项。
五、教学技能考核及面试
(一)教学技能考核及面试人员的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分学科确定教学技能考核对象,笔试总分出现相同情况,可并列排名进入面试。具体名单将于7月28日在七星区教育信息网公布。
(二)教学技能考核及面试的组织实施
入围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教学技能考核及面试,满分为100分,教学技能考核及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凡未能按时参加教学技能考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教学技能考核及面试必须在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考核时间:2008年8月2日上午8:30开始。
地点:穿山中学。
(三)教学技能考核及面试的内容
1、中、小学教师考核内容。包括说课和“三字一画”教学基本功考核(粉笔字、毛笔字、钢笔字、简笔画),专业知识答辩。
2、幼师考核内容。包括绘画、舞蹈、给动画片配音、儿童歌曲弹唱,专业知识答辩。
3、保育员考核内容。包括保育员实践技能操作、朗读儿歌,幼儿生活管理技能操作,专业知识答辩。
六、体检
(一)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由区招考办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可从报考人选中按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七、录用人员的管理
(一)根据考试、面试、体检、考核结果,由区招考办确定拟聘人选,实行公示制度,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复查。
(二)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审核,高新区七星区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办理聘用手续。
(三)试用期1年,经考核合格者聘为合同制教师;不合格者视情况延长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或取消聘用资格。正式聘用时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5年内不得调离或辞职。
(四)招录教师由教育局统一安排到区属学校。在规定期限内不到学校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五)试用期间享受见习工资待遇;正式聘用后享受在编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但暂不入编。今后将按照“逢进必考”的原则,待参加市人事局统一组织的考试后再入编。
八、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各有关单位及参与录用工作的人员,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这次招考工作,精心组织,真正将最优秀的人才录取到教师队伍中来。
(二)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各有关单位及参与招考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办事,不准在命题、资格审查、考试、评卷、评分、计分、录用等工作中舞弊。如发现弄虚作假、循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领导及工作人员的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九、其他
本简由七星区招考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2183608
附:<七星区2008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XLS格式附件
桂林市高新区七星区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
七星区教育局
2008年7月3日
      
来源:就高就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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