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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韶关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校医公告
作者: 时间:2008/7/15 阅读:396次
依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韶关市教育局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校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此次共招聘35人,其中广东北江中学招聘专任教师9人,韶关市第一中学招聘专任教师11人、校医2人,韶关市田家炳中学招聘专任教师2人、校医1人,韶关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聘专任老师10人。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广东北江中学、韶关市第一中学、韶关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校医简章》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

(三)具备以下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1.身体健康。

2.具有高中(职高)教师资格或执业医师资格证(师范教育专业类应届毕业生由认定机构出具认定证明)。

3.年龄: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中级职称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初级职称(或未取得职称)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应提交的材料

(一)报名时间:2008年7月30-3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韶关市教育局(韶关市武江北路150号),联系电话:0751-8774131。

(三)应聘者在报名时应提交:

1、填写好的《韶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

2、身份证、高中(职高)教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件、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1份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3、在职教师、医生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大一寸彩色照片3张。

应聘者须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四)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2008年8月1-2日,韶关市教育局(韶关市武江北路150号)。

四、考试

(一)考试的内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具备的教育综合知识(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等)和专业基础知识。面试以试教为主要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运用能力和基本素质能力。笔试和面试均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可于2008年8月5日后,在韶关教育信息网(http://www.sgedu.gov.cn)或韶关人才网(http://www.sgrcw.com)查询。

笔试结束后,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以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中学高级教师和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应聘者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韶关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聘用以面试成绩为依据。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二)考试的时间:

笔试时间:8月3日,地点:韶关市第一中学(韶关市西堤横街30号)

面试时间:8月10日,地点:韶关市第一中学

(三)面试成绩的查询:

2008年8月12日后,在上述网站查询成绩情况。

五、体检和考核

按应聘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拟招聘人员1:1的比例确定人选。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弃权的,依次替补。体检和考核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六、聘用及待遇

体检和考核合格,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在职人员从接到通知起三个月内办好调动手续,超过期限的按弃权处理。

经批准的聘用人员列入全民所有制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工资福利等待遇。

本公告韶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韶关市教育局人事科0751-8774131

附件: 广东北江中学、韶关市第一中学、韶关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校医简章

                               韶关市教育局

来源:就高就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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