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师范学院是福建省重点建设的省属全日制本科院校,座落在历史文化名城、闽南开放城市----漳州市。
学校前身是创办于1963年的福建第二师范学院,1966年因文化大革命停办,1970年被撤销。1977年以来,在福建省委、省政府和漳州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重选校址,重建校园,先后经历了龙溪地区中学师资培训班、龙溪师范大专班、漳州师范专科学校。1986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复办福建第二师范学院,并更名为漳州师范学院,与福建师范大学形成福建省“一南一北”的本科教师教育格局。1992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00年顺利通过国家教育部首批师范院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03年增列为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
复办以来,学校一心一意搞建设,全力以赴谋发展,根据高等学校办学条件要求,进行了全面的建设。现有校园占地面积1731亩,校舍总面积51万平方米,其中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1.65万平方米、学生宿舍面积12.4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521万元;现有图书馆、资料室总面积2.99万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126.5万册,电子书刊110.8万册;多媒体教室、语音室座位数9170个;教学用计算机2301台;运动场馆总面积7.50万平方米;计算中心、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设备齐全、功能先进,校园网络覆盖全校。
学校坚持以本科教育为主体,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适度发展继续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现有16个教学单位,38个本科专业,12个硕士点。学校面向全国15个省份招生,现有在校全日制本科生14389人、硕士研究生62人,成教生2059人。
漳州师范学院2008年硕士进人计划 |
系别 |
需求专业 |
学历学位 |
人数 |
备注 |
中文系 |
对外汉语 |
硕士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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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传播系 |
广告学 |
硕士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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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系 |
日语语言文学 |
硕士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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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语言文学 |
硕士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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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系 |
统计学 |
硕士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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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系 |
园林 |
硕士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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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系 |
社会工作 |
硕士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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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系 |
电机电器或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或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
硕士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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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
硕士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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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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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到我院服务期为4年,在服务期内待遇如下: 1、服务期内,在校内享受讲师待遇; 2、服务期内,学院提供400元/月的房租,不再提供住房; 3、科研经费文科人民币5000元、理科人民币8000元,按我院科研项目管理规定兑现。 |
2008年引进博士及副教授以上职称人员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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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需求专业 |
学历学位或职称 |
尚缺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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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语言文学系3人 |
文艺学 |
博士或副教授以上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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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言文字学 |
博士或副教授以上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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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
博士或副教授以上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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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传播系2人 |
传播学(广告学、编辑出版学方向) |
博士或副教授以上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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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艺术学(动漫设计与制作方向) |
博士或副教授以上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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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言文学系4人 |
日语、英语语言文学 |
博士或副教授以上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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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语语言文学 |
博士或副教授以上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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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法律系4人 |
刑法学 |
博士或副教授以上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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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学 |
博士或副教授以上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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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 |
博士或副教授以上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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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理论 |
博士或副教授以上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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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系2人 |
统计学(数理统计) |
博士或副教授以上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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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经济学 |
博士或副教授以上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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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与社会学系1人 |
社会学 |
博士或副教授以上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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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科学系2人 |
工商管理 |
博士或副教授以上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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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学与技术系3人 |
心理学 |
博士或副教授以上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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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学 |
博士或副教授以上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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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与教学论 |
博士或副教授以上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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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信息科学系3人 |
计算数学 |
博士或副教授以上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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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率论 |
博士或副教授以上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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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筹学 |
博士或副教授以上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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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工程系4人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计算机网络、人工智能、嵌入式系统、接口技术) |
博士或副教授以上 |
2 |
|
|
博士或副教授以上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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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系2人 |
电机与电器、或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 |
博士或副教授以上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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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路与系统或通信与信息系统 |
博士或副教授以上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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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环境科学系3人 |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
博士或副教授以上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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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工程 |
博士或副教授以上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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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工程 |
博士或副教授以上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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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科学与技术系4人 |
微生物学 |
博士或副教授以上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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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育生物学 |
博士或副教授以上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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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科学与工程 |
博士或副教授以上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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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系1人 |
体育教育训练学 |
博士或副教授以上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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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系1人 |
音乐学 |
博士或副教授以上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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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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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政策
引进人才到我院工作的服务期为5年。服务期内待遇如下:
(一)学术带头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或科研成果特别突出的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教授:男:50岁以下,女,45岁以下;博士:45岁以下)
1、提供免收房租三室二厅住房一套;安家费人民币20万元,按月兑现。
如学院已无房源提供,补助住房补贴总额为人民币28万元(含福建省引进人才住房补贴款),按月付给(如需购买商品房,首付款可采用借款方式向学院借支,总数不超过住房补贴总数的1/3,并以住房补贴冲抵,余额按月付给);安家费人民币10万元,按月付给。
2、享受正常国家工资及院内教授岗位津贴。
3、科研启动费文科人民币8万元、理科人民币12万元、工科人民币18万元,经费按我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报支。
4、具有全民所有制身份的在编在职配偶可调入我院工作。
(二)教授:(男,50岁以下;女,45岁以下)
1、提供免收房租三室二厅住房一套;安家费人民币10万元,按月兑现。
如学院已无房源提供,补助住房补贴总额为人民币22万元(含福建省引进人才住房补贴款),按月付给(如需购买商品房,首付款可采用借款方式向学院借支,总数不超过住房补贴总数的1/3,并以住房补贴冲抵,余额按月付给);安家费人民币8万元,按月付给。
2、享受正常国家工资及院内教授岗位津贴。
3、科研启动费文科人民币4万元、理工科人民币5万元、经费按我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报支。
4、具有全民所有制身份的在编在职配偶可调入我院工作。
(三)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45岁以下)
1、提供免收房租三室二厅住房一套;安家费人民币10万元,按月兑现。
如学院已无房源提供,补助住房补贴总额为人民币22万元(含福建省引进人才住房补贴款),按月付给(如需购买商品房,首付款可采用借款方式向学院借支,总数不超过住房补贴总数的1/3,并以住房补贴冲抵,余额按月付给);安家费人民币8万元,按月付给。
2、享受正常国家工资及院内教授岗位津贴。
3、科研启动费文科人民币4万元、理工科人民币5万元、经费按我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报支。
4、具有全民所有制身份的在编在职配偶可调入我院工作。
(四)博士、博士后:(45岁以下)
1、提供住房补贴总额为人民币15万元(含福建省引进人才住房补贴款),按月付给(如需购买商品房,首付款可采用借款方式向学院借支,总数不超过住房补贴总数的1/3,并以住房补贴冲抵,余额按月付给)。
2、博士安家费人民币3万元,按月付给;博士后安家费人民币4万元,按月付给。
3、享受正常国家工资及院内副教授岗位津贴。
4、科研启动费文科人民币4万元、理工科人民币5万元,经费按我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报支。
5、具有全民所有制身份的在编在职配偶可调入我院工作。
(五)具有硕士学位的副教授(或带有省级以上科研项目的副教授):(40岁以下)
1、提供住房补贴总额为人民币8万元(含福建省引进人才住房补贴款),按月付给(如需购买商品房,首付款可采用借款方式向学院借支,总数不超过住房补贴总数的1/2,并以住房补贴冲抵,余额按月付给)。
2、安家费人民币2万元,按月付给。
3、享受正常国家工资及院内副教授岗位津贴。
4、科研启动费文科人民币0.8万元、理科人民币1.5万元、工科人民币3万元,经费按我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报支。
5、具有全民所有制身份的在编在职配偶可调入我院工作(配偶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六)各类引进人才中,如属从省外引进的教授、博士,经福建省人事厅资格认定后,服务期内可享受由省政府发给的每月800元的生活补贴(半年发一次)。
(七)以上所有引进人才的待遇,均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由个人缴纳个人所得税。
备注:夫妻双方均属引进人才的,住房补贴以高的一方享受,另一方不再享受住房补贴且安家费减半发放。
联系单位:漳州师范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蓝老师吴老师高老师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县前直街36号
邮编:363000
电话:0596—2591337
传真:0596—2591337